武汉依法惩处拒不执法罪,1400余人入狱?
荆楚网(湖北日报)(记者张阳、信邓爽、张菲亚、何玉琼)10月28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市法院持续以高压方式打破拒不执行判决和刑事约定的情况。截至目前,已处罚拒不执行案件7起,拘留1400余人。
为进一步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环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惩治拒不执法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两级法院都对规避、逃避执行行为采取了充分的强制措施。共出动警力3.3万人,拘留、传唤群众3600余人。
终审案件显示,江岸区法院在执行设备租赁设备租赁合同时,执行判决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在某市场有可供执行的财物,遂到现场宣读扣押通知书。但两名被执行人明显以暴力反抗执行,导致涉案财产被转移。事件非常可怕。法院最终以拒执行决罪分别判处两人九个月和一年有期徒刑。
汉亚尔地方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周某不仅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购买的名车和各种奢侈品的信息,敦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但周某态度恶劣,拒不付款。经过深入调查,法官还发现周某有大量与其自我认知不符的高价值消费行为。因举报财产状况,故依法对其提起司法诉讼。被拘留后,周仍拒不悔罪,也未支付任何费用。法院最终因拒绝服从而判处他一年监禁。
在忻州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因拒不偿还贷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七日。在他的逼迫下,李某书面承诺将卖掉房子来还钱。然而,被捕后,李某虽然卖掉了房子,但他却偷偷将钱挪作他用。执行法官联系李某,催促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李某以“你在监狱里,凭什么要给我钱”为由拒绝履行。法官立即拿走了买家的购房付款证明,并询问了钱的去向,但李仍抱着侥幸心理,想方设法躲避。走吧。法院最终因拒绝服从而判处他六个月监禁。
拒绝执行判决、决定罪(简称拒执行罪)
是指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保证人以及其他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决定,但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